• WAP手机版 RSS订阅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 > 法律

问答

作者:     
内容摘要:
  Q商场送货途中商品损坏,能否要求换货?
 
  A《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来说,消费者验货付款之后,即取得了商品的所有权,商品即算交付。但是,如果商场有送货上门的承诺,就是对商品交付地点的事先约定,即货物送到消费者家中才算交付,所有权才发生转移,在送达消费者家中之前,商品的所有权仍属于商场。所以冰箱途中受损的风险自然应由商场承担,有权要求商场换货。
 
  Q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归谁?
 
  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对于加班事实的存在应当举证证明。
 
  Q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抵债吗?
 
  A以死亡赔偿金偿还债务,没有法律依据。
 
  死亡赔偿金赔付的对象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本人,且发生在死者去世以后,其性质为基于死者未来收入丧失而对其近亲属作的补偿,故死亡赔偿金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并非遗产。
 
  Q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A首先,口头遗嘱只适用于存在危急情况时,一旦危急情况解除,口头遗嘱自然失效,所以在使用时要谨慎,在日常生活中更是不能使用这种遗嘱形式;其次,如需订立口头遗嘱,一定要找到符合条件的见证人;第三,危急情况解除后,尽快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代替口头遗嘱。
 
  327x 1904光彩杂志。indd 13
 

标签:2019年第4期 
杂志简介 - 组织机构 -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光彩》杂志社   联系电话:010-8226201682262069 京ICP备050412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