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江苏省泰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保市场主体大走访”活动。
“保市场主体”是2020年以来泰州市市场监管局的一项重要任务,以此为目标,出台了五项举措。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疫情发生后,及时出台《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九条措施》和《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九条措施》,会同金融单位建立疫情防控应急融资工作机制,通过“小企业抗疫应急贷”、知识产权质押、动产抵押等途径,累计助企融资131.1亿元,惠及企业486家。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执法检查,推动转供电环节退款242.23万元,责令3家商业银行退还收费80.25万元。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经营活力。以“优化营商环境年”
主题行动为抓手,深入落实强作风提效能“十项承诺”,扎实开展“市场监管项目行”“市场监管民生行”两大服务活动。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办事指引,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压缩80%以上。大力推行“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等“不见面审批”办理方式,打造“全链通”平台企业注销服务专区,方便企业在线办理。打造一站式技术支撑平台。在全国率先创设“泰检易”质量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共引进400多家检测机构入驻,为2700家注册企业用户提供标准查询7000多次,解决企业各类需求700个,服务企业计量检定、检验检测2.8万次,仪器共享时长3.5万小时,平均检测时间缩短近15天,为企业节约检定、检测费用2400多万元。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出台地方立法《泰州市标准化条例》,在全省率先出台《泰州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工作体系建设,实施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审查协查、异地反馈“三项制度”,排查文件842份,清理废止5份、修改3份,坚决破除市场进入壁垒。
三是包容审慎监管,减轻市场主体成长压力。在全省率先开展《市场监管包容审慎执法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执法行动,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对“三无产品”、使用假冒伪劣原材料生产、质量不合格等行为进行顶格处理。
四是扩大消费需求,拓宽市场主体生存空间。推动全市251家线下商超、市场作出“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开展“泰州早茶”标准化示范店评选,支持高品质“夜间经济”“地摊经济”集聚区建设,建成统一管理的食品小摊贩集中区5个。做好消费纠纷调处工作,“12315”热线共办结消费投诉4300多件。加大泰州地理标志产品、优质名品的推广力度,成功举办“苏地优品”直播推介泰州专场活动,带动相关产品销售216.83万元。
五是推动创新发展,积蓄市场主体发展动能。在全国首创的《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上升为国家标准,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标准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请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的意见》,在全省率先设立标准创新奖。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中心,启动《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牵头组建“龙头企业+优势学科+高端服务”
三位一体的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推动“泰州制造”向“泰州智造”转变。持续发力质量提升,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在泰州市成立“长三角质量发展研究中心”,更好地服务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推动长三角城市品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