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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首次发文聚焦企业家精神

时间:2017-10-20 9:54:56   作者:王芳宜     
内容摘要:措施将企业家权益保护置于法律框架之下,力求让企业家有财产安全感,激发创新积极性
  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这份近6000字的文件从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等10个方面提出了27条具体的意见,传递出重视企业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信息。
 
  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合法权益一直是企业家普遍关注的问题。2016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张日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希望政策顶层设计多从企业家角度考虑,在法律上保障企业家的安全,破除市场垄断、行政干预,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空间。”2017年两会上,董明珠代表表示 “创新企业最大的苦恼就是专利经常‘被人偷去’,而通过打官司维权通常需要几年时间,期间企业将蒙受很大的损失。”
 
  对此,《意见》给出具体措施:在财产权保护方面,及时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加快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
 
  在创新权益保护方面,探索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以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参照确定损害赔偿额度,完善诉讼证据规则、证据披露以及证据妨碍排除规则。研究制定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在企业家自主经营权保护方面,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干预企业依法经营活动,建立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等清单制度,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达标评比活动,细化、规范行政执法条件,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减少自由裁量权。研究设立全国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
 
  措施将企业家权益保护置于法律框架之下,力求让企业家有财产安全感,激发创新积极性。
 
  此外,《意见》也从市场环境、社会氛围两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如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反对地方保护,依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
 
  《意见》回应企业家关切的问题,就稳定的法制、社会、市场环境给予保证,得到广大企业家的一致拥护。“意见凸显了党中央对企业家群体的肯定,是企业信心最有效的修复,对激发更多人的创业创新积极性具有持久意义。”万向集团董事局主席鲁冠球说。
 
  明确企业家精神内涵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的重要转型周期,GDP从十年前的10%以上向如今的6%-7%过渡,以往支撑经济高速增长的人口红利、环境红利、廉价土地和资本要素红利均已出现了瓶颈,企业的生存环境日益复杂多样、多元,各种要素交织,互联网、信息技术、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打破了传统的成功模式,靠权利寻租和特殊政企关系获取独特资源、靠模仿抄袭盲目扩张等方式取得成功的经验失灵,很多企业家也陷入迷茫,因此,需要有一种相对恒定的精神作为指引,以不变应万变。
 
  与此同时,国内外诸多企业以创新为突破口、以品牌为竞争力取得成功的案例可以借鉴。企业家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其经营理念及自身品质对于企业发展具有深刻影响,因而,以敢于冒险、创新、担当为核心的企业家精神的重要性开始凸显。
 
  企业家精神并无明确定义,《意见》用“三个弘扬”对企业家精神内涵进行了诠释,即弘扬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弘扬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弘扬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
 
  对此,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潘刚给出了自己的理解和体会,他提出,爱国敬业,是企业家的道德底线;遵纪守法,是企业家经营发展的底线;艰苦奋斗,是企业家的初心也是基业长青的秘诀。民营企业作为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在体制机制和创新方面有着独到的优势,应该成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力量。广大企业家、尤其是青年企业家,应当具备大局意识和全局眼光。不仅要自立自信,推动自身发展,更要饮水思源,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共担服务社会的使命。
 
  《意见》同时提出,强化企业家自觉遵纪守法意识,鼓励企业家保持艰苦奋斗精神风貌,支持企业家创新发展,引导企业家弘扬工匠精神,引导企业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等具体措施,全面部署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措施既涵盖精神引导又切实解决及企业家遇到的实际问题,可谓规范企业家行为与激励企业家创新并举。
 
  各方紧抓落实跟进 不负企业家期待在广大企业家纷纷表达对前景充满信心和期待的同时,《意见》的落实工作已经悄然进行。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国家发改委将抓紧会同相关部门提出落实分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文件舆论解读和宣传,报道一批企业家创新创业案例,宣传一批优秀企业家代表;对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突出的地区,挖掘鲜活案例和典型样本,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各地落实《意见》情况的跟踪督查和协调指导,大力推进政策落实,及时研究解决落实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意见》落地见效。
 
  9月26日,北京市正式发布《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136条具体政策清单,意图打造一个全新优化的营商环境。
 
  新政可操作性强,着眼于让信息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同日,《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也首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着重强调禁止颁布施行歧视民营企业政策措施,禁止擅自设立涉企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力求持续促进陕西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随着各地落实工作的推进,中国的经济面貌或将焕然一新。
 

标签:2017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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