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P手机版 RSS订阅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新政

明确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涉企收费

作者:     
内容摘要:
  明确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涉企收费
 
  银保监会等6部门近日发布通知,明确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涉企收费,细化了严禁贷存挂钩和严禁强制捆绑销售等现有规定。

  提高银行审批效率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6月1日起施行。办法完善并细化了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批流程;专门设置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等事项的简易程序,将相关许可事项的审批时限压缩至受理后五日内。

  两部门促物流成本降低
 
  国家发改委、交通部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降低物流成本,包括:深化关键环节改革,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等。《意见》还指出,培育骨干物流企业。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

  三部门要求简化不动产登记手续
 
  自然资源部等三部门印发意见要求,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国所有市县力争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央行:小微企业贷款可延期还本付息
 
  央行5月2日表示,今年年内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都可以享受延期还本付息,预计延期政策可覆盖贷款本金约7万亿元。

  国资委:减免房租政策继续推行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布通知,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做好房租减免工作,对承租本企业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至少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上半年减免期限不足的,根据房屋所在地要求在下半年进行补足或顺延。

  转租国有房屋要惠及最终承租人
 
  5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

  天津新政促汽车消费
 
  天津市近日出台11条措施,促进汽车消费,包括新增3.5万个小客车个人指标、推动京津冀同城便利化、放宽个人与企业增量指标申请资格等。措施将从6月1日开始实施。

  湖北省免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湖北省出台措施,对包含建筑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均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支持企业减负稳岗。

标签:2020年第6期 

本类推荐

杂志简介 - 组织机构 -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光彩》杂志社   联系电话:010-8226201682262069 京ICP备050412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