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所有制陷阱,就是有人主张,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与繁荣和一个执政党的经济基础,主要与某种财产所有制有关。比如,有人主张,公有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根本性的制度安排。因此,要保证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与繁荣,就得坚持公有制,消灭私有制。这种主张既无历史经验,也无法从理论上证明,完全是国家经济发展与繁荣的所有制陷阱。
中国经济在重大转折时期常有掉入所有制陷阱的可能。比如,改革开放初期,国内展开关于姓“资”还是姓“社”的大讨论,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才解开这个死结,才有了后来中国经济的腾飞。今天,中国又走入社会重大转型的节点,国内经历经济转型升级的阵痛,国外面临中美贸易战的影响与冲击,国企和民企的争论也顺势而起。对此,10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万企帮万村”行动中受表彰的民营企业回信指出,民营经济的历史贡献作用不可磨灭,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不容置疑,任何否定、弱化民营经济言论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对于这场争论,中央已经定调,但我们仍有责任进行分析与讨论。
国家经济发展繁荣的核心有三个方面,一是产权清楚界定,二是交易合约有效履行,三是弱势者利益得以保护,市场经济是能够满足这三方面条件的比较好的制度安排。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民营经济十分发达,就在于民营经济主体产权界定清楚,在于完全的分散化决策,在于价格机制有效,在于产权清楚界定原则下其当事人行为的成本与收益完全归自己,经济当事人对其行为完全负责。那么经济当事人的决策与判断就必须谨慎,在决策与判断时就得防范风险,在此过程中,其资源配置效应也会提高。
但公有制产权的界定往往需要一系列委托代理关系来完成,其所有权与使用权、剩余索取权及转让权是分离的。要保证国有产权或公有产权有效运作,就得假定其代理人是大公无私的道德人、经济理性人,否则代理人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侵蚀委托人的利益。
那么,为何国有企业仍然重要?这是由于一些行业还没有形成有效的价格机制,国有企业担负着这些行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重大责任。比如中国的金融业。还有,许多市场价格机制不能有效运作的行业需要国有企业承担社会公共服务的责任。比如国防工业、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要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就需要产权制度不同的企业扮演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市场责任。在市场价格机制有效运作的地方,民营企业作用更大;在市场价格机制不能触及,或公共服务等行业,国有企业要承担更多责任,两种所有制企业缺一不可。
这才是中国经济繁荣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