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各级工商机关以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分工开展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区小微企业发展。目前,全区小微企业达1.77万户,注册资本(金)2915.99亿元,吸纳社会就业14万余人,占全区各类企业的70%以上。
据西藏自治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区各级工商机关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保留的工商登记审批事项目录,保留前置审批事项39项、后置审批事项152项,进一步简化了注册登记程序;继续推进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推行“先照后证”、“三证合一”改革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不断提高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水平,激发了市场活力,优化了产业结构,促进了大众创业。
截至目前,自治区工商部门实地走访了98户企业、深入4个地(市)20个县进行调研,召开7次座谈会,发放206份问卷,与工信、银行等四部门进行多次交流,收集整理影响和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困难问题,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分别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
工作人员还上门交流,认真记录企业诉求,分类总结各类小微企业的突出难题,提出对策,和小微企业经营者共同商讨应对良策,落实帮扶具体措施,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
对初次申请企业登记、信息年报公示的小微企业,工作人员主动将联系方式告知企业办事人员,让办事人员能在第一时间找对人、找准人,谈困难、诉问题。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自治区工商局还开展了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通过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提高政策的知晓度、透明度及政策实施精准度,推进相关扶持政策有效实施。
该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对于初创期小微企业来说,工商部门在扶持发展的同时,规范其日常经营也格外重要。
该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对小微企业证照管理、广告发布、消费维权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监管规范;通过行政提示,尽可能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据悉,截至10月底,自治区工商局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规案件2177起,案值484.67万元,罚没款295.02万元,净化了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