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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助力——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2021-4-10    作者:买佳豪    来源:    

  2021年全国“两会”召开前,我国宣布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当前,如何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振兴乡村成为了全国各阶层关注的共同焦点。乡村振兴的前提是科技助农,而科技助农的关键则是人才下乡。2021年2月,为进一步落实好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全国率先出台“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从2020年至2022年,每年选派5000名以上的科技特派员到县、乡、村提供技术服务或开展创新创业。

  “广西省本次出台的‘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较之之前的科技特派员制度有一些改变。”广西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杨亚非介绍称,与之前的科技特派员制度不同,“办法”明确拓宽了选派渠道、优化了选派制度、增加了工作经费、完善了激励机制,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随着我国脱贫攻坚工程取得全面胜利,科技特派员的帮扶对象也由贫困村向更大范围的乡村转移。“乡村振兴的形势更为复杂,如何让日益富足的乡村地区再上一层楼,需要的不仅是扶贫经验,更要有开拓创新的新思维。”

  杨亚非说。为此,“办法”明确,将目前的贫困村科技特派员调整为乡村科技特派员,选派来自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其它社会组织等的科技人员,并鼓励引导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不断壮大科技特派员的人员选派范围,以适应乡村振兴的客观要求。

  此外,在科技特派员下乡帮扶的具体内容方面,本次出台的“办法”也有了新的变化。一是,乡村科技特派员由每年选派一次调整为两年选派一次,并根据科技需求精准选派。二是,要求科技特派员利用广西农村科技服务云平台,及时发布优良品种、高优种养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等供给信息,为农民和企业提供自上而下的“菜单式”服务。三是,要求科技特派员以农民实际需求和解决农村基层实际问题为导向,采取自下而上的“订单式”精准服务。

  四是,突出鼓励科技特派员携带技术、项目、资金到农村领办创办企业,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对此,杨亚非分析称:“这意味着今后广西省的科技特派员不再只是‘老师’的角色,而是和服务对象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生关系。”

  针对当前科技特派员普遍经费紧张和福利待遇无法保障的问题。“办法”也给出了相应的规定。

  “办法”规定,保障经费每人每年由目前的自治区科技人员0.9万元、设区市科技人员0.4万元、县乡科技人员0.2万元,增加5000元或6000元,分别提高到1.4万元、1万元、0.8万元,加上工作津贴0.6万元,合计最高为2万元,以缓解科技服务经费不足问题。

  同时规定,科技特派员优先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职称晋升、离岗创业、兼职兼薪、成果收益分配、人才项目申报等人才激励政策。

  同时,增设“科技富民”项目,并明确项目结余经费由科技特派员自主支配用于下乡服务、学习考察、科普宣传等。“这一系列举措为科技特派员解决了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更好地将毕生所学服务于乡村的田间地头,为农业、农村、农民谋幸福。”杨亚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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