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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鼓励自愿加班是员工“奋进”还是企业“倒退”

2016-10-28    作者:    来源:    

  9月6日,有网友晒出的一张浪潮公司《奋进者申请书(讨论篇)》PPT照片,其内容是鼓励员工申请自愿放弃年休假以及实行6×12小时工作制,春节、国庆假期随叫随到。根据“奋进者选拔”的实施细则,拒绝申请成为“奋进者”或者申请后没有做到的员工,将被清退出干部序列,并且无法在年度评价中获得S级与A级评价。截至发稿,浪潮公司并未对此事做出回应,但社会各界的反对声已此起彼伏。
 
  类似事件还有此前5 8 同城的“996”工作制(每天早九点上班,晚九点下班,每周工作六天)以及华为的“奋斗者协议”,其共同特点是希望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增强工作动力。不过,业内人士认为,这些“激励”措施是在挑战《劳动法》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强制规定。这种以员工“自愿”做掩护的剥削也在极大程度上减损了企业的社会效益。员工的生活质量下降自不必说,如果有企业通过这种方式在竞争中取胜,那么做为一种示范作用,7×24小时工作制会不会成为竞争的终点?本应靠改善管理和科技创新的取胜的现代企业会不会倒退回依赖低劳动力成本获取收益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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