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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挥消费在稳增长中的基础作用

2023-2-19    作者:李迅雷    来源:    

  国家统计局刚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1—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万亿元,同比下降0.1%.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5.849万亿元,下降0.2%.如果扣除通胀因素,则下滑幅度更大。

  消费增长主要取决于三大因素,一是居民收入增长,二是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消费的占比,三是中低收入群众的收入占比。在经济增速下行压力持续的背景下,大幅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难度较大;从国际比较看,我国居民部门的储蓄率较高,消费率较低;此外,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在居民部门总收入中占比偏低,而中低收入群体才是消费的主力。受疫情影响,2021年以来,我国高收入组与低收入组的收入差距扩大,这显然不利于消费增长,故缩小收入差距、提高中低收入组的收入占比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发挥好消费对稳增长的基础作用可从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增加国家财政对居民部门的支持力度,稳步提高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近年来,政府通过减税、降费或退税的方式改善企业经营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实际上就是政府部门向企业部门转移收入。

  这一方式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仍难从根本上扭转“需求收缩”和“预期转弱”的状况,说明“授人以渔”的方式,受到了“鱼”(需求)不足的约束。不妨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即政府部门向居民部门转移收入。

  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进行收入转移:一是定向转移,即定向给低收入群体进行转移支付,如增加低保人群收入补贴,确保他们不返贫;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如用财政资金加大填补社保第一支柱缺口的力度,同时进一步扩大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等二、三支柱的体量,继续推进教育、医疗体制改革,降低老百姓在教育和医疗方面的负担;三是实现普惠制,考虑到地方财政的困难,建议2023年中央财政发行1.5万亿元特别国债,向全体公民发放消费券,规模不低人均1000元。

  第二,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居民消费底气。随着全国房价普遍回落,居民部门的财产性收入将显著减少。因此,一方面要多管齐下,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另一方面,要为居民部门提供新的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即从过去主要从房地产投资上获得财产性收入,转向从增加金融资产配置上获得财产性收入。这就需要在政策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在当前权益类资产估值水平总体偏低的情况下,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积极鼓励机构投资者等长期资金入市,在高水平开放政策下提高外资入市比例,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第三,积极倡导第三次分配,改善居民部门内部收入结构,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占比。我国居民收入结构中,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占比过高现象长期存在。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看,占总人口20%的高收入组的人均收入水平超过后20%低收入组10倍以上,故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鼓励富裕阶层捐款非常必要。我国目前社会捐款规模占GDP的比重与全球平均水平相差非常大,故发展空间也很大。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社会捐赠占GDP的比重为0.2%,美国则达到2.3%.通过扩大第三次分配规模的方式,可以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从而促进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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