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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共建共享的市场生态环境

2017-12-20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 刘俊海    来源:    

  “目前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高于维权收益,很多消费者面临着‘为了追回一只鸡,就要杀掉一头牛’的维权窘境,如何破解?提升消费者幸福感和获得感就需要社会协同共治。”
 
  在“《消法》《广告法》宣传活动”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此次活动将监管部门、互联网交易平台、商家和消费者几方召集在一起,共同探讨解决消费领域存在的问题,就是社会协同共治的成功模式。
 
  自觉贯彻良法
 
  企业自觉贯彻良法是社会协同共治的一个显著体现,自觉践行法律规则能为企业带来哪些好处?
 
  有助于企业提升消费者幸福感。小康社会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民富国强,十九大提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企业家同时又是消费者,所以企业自觉践行法律规则有助于提升消费者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与人民群众对于小康社会美好生活的趋势相契合。
 
  有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什么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好人受气坏人神气”的现象?因为企业竞争是有压力的。打个比方,一家早餐店用橄榄油炸油条,卖一元钱一根,另一家用地沟油炸,卖五毛钱一根,久而久之,一元一根的早餐店就可能会被淘汰。
 
  如何破局?
 
  一是提升失信成本,降低失信收益,确保失信成本高于失信收益,把失信收益变成零,这是制度设计围绕的主线;二是提升守信者的收益,降低守信者的成本,确保守信者的收益高于守信成本;三是提高维权收益,降低维权成本,确保维权收益高于维权成本,这样才能终结权益受损的企业与消费者“杀牛追鸡”的尴尬。
 
  最终通过“三升三降”原则打造一个“诚信为王”的各行其道、各尽其则、各享其利、各得其所的市场生态环境,助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有助于拉动经济可持续增长。从整个经济发展的宏观层面来看,消费是财富之源、是市场活动的起点、也是市场活动的重点,所以能否让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消费者是否有幸福感如何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以前,我国经济发展主要依靠的是出口和政府投资,现在我们强化民营投资和民间消费,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但目前各个产业都面临转型升级难题,或多或少都面临“三去一降一补”的难题。而其中更重要的短板是诚信短板。自觉践行法治理念,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生态环境,抓住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牛鼻子”,才能抓住企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源动力。
 
  新时代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特征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被纳入新时代保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方略。
 
  那么,如何衡量一个国家的法律化程度?
 
  有很多试金石,不同的人看法有所不同。个人认为,有三点尤为关键:投资者的幸福指数如何?投资者的权益保护程度如何?劳动者权益保护程度如何?其中,投资者权益保护呈现怎样的状态应当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制化水准的核心指标。所以,建设投资者友好型社会有助于推动中国法治的车轮滚滚向前。在此基调下,新时代法治营商环境有着怎样的特征?
 
  公平与效率并重,更加注重公平。以前常讲两句话: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初次分配强调效率,二次分配强调公平。十九大报告更强调“公平”。因为公平培育效率,效率成全公平,公平对消费者和企业同样重要。
 
  发展与法治并重,更加注重法治。以前很多人都说“发展中的问题通过发展去解决”。我认为,对发展中的问题既要通过发展解决,更要利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凝聚共识。
 
  创新与诚信并重,更加注重诚信。很多企业家都喜欢谈“创新”,我不反对,但如果偏离了诚信的轨道,就容易出现失信、侵权等问题。
 
  一些创业者就往往在没有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入了“坑”。
 
  安全与快捷并重,更加注重安全。当今社会是信息社会,每个人的工作、生活节奏都是高效快捷的,商业模式、消费模式也是如此,这就容易造成工匠精神的缺失,容易出现安全漏洞和经营风险。
 
  契约自由和契约正义并重,更加注重契约正义。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大小企业之间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民事关系,但在实践中又往往处于不平等的状态。这就需要弘扬契约正义精神,反对不公平的“霸王条款”。
 
  契约自由是双边而非单边的自由。契约自由、契约正义与契约严守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整理/石海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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