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地方政策
+

江苏: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职工医保

2021-11-13    作者:    来源:    

  江苏: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职工医保


  近日,江苏省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明确了参保范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其他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法定劳动年龄段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医保。相关政策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行。


  河南郑州:高校毕业生创业最高可申请40万元担保贷款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促进2021年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自主创业可享贷款政策倾斜。高校毕业生可按个人不超过4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广西:事业单位招聘不得设不合理限制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得将毕业院校、学习经历、学习方式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宁夏: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定价


  目录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市场监管厅印发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实施方案》,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界定学科类范围,由政府按照不同班型分类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明确定价管理权限。


  云南:民办培训机构预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60学时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印发新修订的《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民办培训机构预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60学时。


  海南:单套房产办理公证事项收费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万元


  近日,海南省发改委、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公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对涉及民生类的公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了下调,规定单套房产办理公证事项收费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万元。


 浙江杭州: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调整杭州市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的公告》。

  根据公告,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贵州:农民工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近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农民工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人工费用的拨付日期应当提前工资支付日期至少7日。

  • 相关文章
  • 热门文章
版权所有©《光彩》杂志社京ICP备05041205号-1
【电脑版】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