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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监管规则密集发布

2019-7-19    作者:    来源:    

  6月21日,多项科创板监管政策集中发布。

  最高法推出17条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从依法保障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顺利推进、依法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建立健全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等方面提出17条举措。这是最高法历史上首次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专门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意见》提出,科创板上市企业的证券发行纠纷、证券上市合同纠纷、证券欺诈责任纠纷等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试点集中管辖;《意见》明确了发行人在交易所发行审核环节的欺诈民事责任,同时从审判的角度,认可科创板上市公司在上市前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作出的差异化表决权安排,尊重科创板上市公司构建与科技创新特点相适应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司法层面首次肯定了“同股不同权”的公司治理安排;在刑事审判方面,《意见》规定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合谋串通骗取发行注册,以发行审核、注册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接受利益输送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恶意骗取国家科技扶持资金或者政府纾困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交所政策连发

  同一天,上交所启动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现场督导,首次督导涉及两家保荐机构;发布《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买入及融券卖出标的证券;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明确新股初步询价时间段为1天,网上网下申购时间段为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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