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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经济振兴正处关键时刻

2017-10-20    作者:    来源:    

◎文|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司长 周建平
 
 
东北经济振兴正处关键时刻
 
  鼓励创新创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推进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2017民营企业合作大会为来自全国各地的民营企业家搭建了集思广益、沟通交流的平台,这必将对东北民营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
 
  政策助推东北振兴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东北振兴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赴东北地区视察和主持召开会议,就东北振兴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战略判断和重要指示要求,指出当前东北地区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归根结底是体制机制问题,是产业结构、经济结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归根结底要靠全面深化改革,明确提出要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四个着力”的总体要求,并要求要像抓三大战略一样,持续用力,形成新一轮东北振兴的好势头。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部署东北振兴工作,做出系列重要批示。去年,党中央出台《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标志着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全面启动实施;国务院印发《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提出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国务院批复《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东北振兴的重点任务。
 
  按照中发7号文件和国发62号文件要求,有关部门切实加大对东北振兴的支持力度。据统计,目前已有20多个部门和单位牵头研究制定专门支持东北振兴发展的具体政策举措和工作方案共60多项,在东北地区实施了一批专项支持政策,开展了一批重大改革创新试点、设立了一批重点开发开放平台。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组织东北地区13个城市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批复在东北地区筹建两家民营银行。在推进创新转型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中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组织实施培育东北地区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创建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首批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创建等方面对东北地区给予重点支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协调推进东北振兴重大项目,京沈高铁及通辽、赤峰连接线、扎鲁特—青州特高压输电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已开工建设。在扩大开放合作,转变观念理念方面,支持在辽宁省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批准设立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此外,还创新性地提出组织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开展对口合作工作,报请国务院印发《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目前正在指导相关省市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在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支持方面,中办、国办出台印发贯彻落实中发7号文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印发《关于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分年度明确了一批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近两年,中央财政切实加大东北三省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并对税收降幅较大的县级财政安排阶段性财力补助,精准支持解决民生兜底能力不足问题。
 
  多措并举改善营商环境
 
  这几年,我们每年都多次赴东北三省进行调研,切实感受到地方同志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方面作出的辛勤努力。东北三省均及时制定实施落实7号文件和62号文件的具体贯彻意见并抓紧组织实施,同时围绕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性、结构性矛盾和问题积极想办法、出实招,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在改善投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开发开放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有不少工作亮点。一是狠抓投资营商环境建设。今年2月辽宁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实施了全国首部省级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组建东北地区首家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并在全省范围内分期分批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在全省7个地区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沈阳市全面对标找差距力争通过3年努力达到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排名前50名经济体的水平。东北地区的投资营商环境正在不断改善;二是多措并举扩大有效投资需求。吉林省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投资工作,2017年春节上班后第一天就主持召开“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专题会议,连续两年组织春季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行动,开展冬季“三项”促投资活动,逐项对接、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各地变“冬闲”为“冬忙”;三是促进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东北地区智能装备、新材料、医药健康、寒地冰雪经济等新兴产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稳步提高。今年上半年,东北地区新登记企业数量同比增长19.2%,增速居全国四大板块之首。黑龙江省过去五年在能源工业之外增加约3000亿元的经济总量,使能源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下降为8%,去年夏季到黑龙江休闲度假的外地老年人数量和省外银行卡在黑龙江刷卡交易额同比分别增长90%和39.4%;四是切实加强重大开发开放平台建设。大连金普、哈尔滨、长春国家级新区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分别为6.4%、8.5%和7.2%,均高于各省平均增速。截至6月底,辽宁自贸试验区新增注册企业8817家,注册资本1207.8亿元。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上半年规上工业总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分别为94.9%和27.4%,这些排头兵的引领带动作用正在逐步发挥。
 
  民营经济是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要支撑和重要突破口。中央领导对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高度重视。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放宽民间经济准入门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推动民营企业成为振兴的生力军。以辽宁省为例,2016年,全省民营经济在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出口总额、城镇就业人员的占比分别为50.2%、69.1%、39.9%、58.5%,已经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同时也要看到,东北民营企业存在“四多四少”的问题,即生活性企业多,生产性企业少;粗加工企业多,科技创新型企业少;从事低端产品生产的多,从事高端产品生产的少;中小型企业多,行业龙头领军企业少,这些都体现了东北地区民营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还不够强。
 
  为深入推进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健全和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去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信部、全国工商联、开发银行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的指导意见》,共同组织开展了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工作,确定13个示范城市并明确每个城市的重点示范领域。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全国工商联等单位组织对13个示范城市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行了专题评估调研。希望通过示范工作,推动有关城市结合地方发展实际,健全和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突破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探索形成符合东北实际的民营经济发展新模式。
 
  东北振兴初见成效
 
  在政府陆续推出提振东北经济的政策后,东北经济振兴初见成效。尤其是国发62号文件提出,组织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与江苏、浙江、广东三省,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四市与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四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这是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今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22号)。方案出台以来,对口合作正在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部分领域合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果。结对省市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互访,通过交流培训和干部挂职等学习观念理念,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今年上半年,吉林省累计引进浙资项目32个,投资总额223亿元,京沈签约合作项目95个,总投资1210亿元,沪连签约合作项目57个,总投资1704亿元。《对口合作方案》中将创业创新合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提出推进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开放共享“双创”资源,支持东部地区向东北地区推广培育“双创”企业、“双创”平台和创客的经验做法,推介优秀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团队参与东北地区创业投资发展,这为企业搭建了一个有效的合作平台载体,希望各地特别是东部地区有意愿赴东北地区投资的企业家积极合作对接。
 
  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当前东北地区经济处于筑底趋稳过程中,积极因素在不断积聚,经济正在逐步走出谷底。辽宁省经济状况较去年有一定好转,今年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已由负转正;吉林、黑龙江省经济基本平稳,今年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分别增长6.5%和6.3%,下半年有望延续上半年经济平稳增长态势。
 
  东北当前经济运行出现的积极变化,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和相关政策的成效在逐步显现,同时也与全国经济形势回暖、大宗商品价格回升、去产能改善供求关系密切相关。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前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解决东北地区面临的深层次体制性障碍和结构性矛盾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要认识到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推进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实施要做好久久为功、长期奋战的准备。
 
  加快推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目前,东北振兴正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深入推进落实7号文件和62号文件,加大支持力度,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促进东北地区经济尽快企稳向好,加快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一是确保新一轮东北振兴政策文件贯彻落实到位。发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协调有关方面深入落实新一轮东北振兴重大政策,协调推进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建设,研究适时对落实7号文件和62号文件进展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真抓实干政策落实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并加大支持力度,确保政策文件提出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落实到位。
 
  二是协调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大对东北地区投资营商环境建设支持力度,指导支持符合条件地区试点开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研究制定中央企业和地方协同发展的政策。支持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集中总结推广一批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好的经验做法。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重点国有企业改革脱困,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指导和支持东北地区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实体经济负担重等问题。
 
  三是支持开放合作和产业创新升级。推动印发东北与东部地区结对、省市对口合作具体实施方案,指导支持东北地区学习复制推广东部地区有关成功经验做法,建设一批对口合作示范园区。加大对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的支持力度,研究支持东北地区发展智能制造、海洋经济、特色旅游业和寒地冰雪经济。
 
  四是支持重点开发开放平台建设。继续指导支持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快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做法。进一步支持东北地区三个国家级新区和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推进在东北地区建设中英合作产业园。协调推进东北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等建设。
 
  东北地区区位条件优越,产业基础优势明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一轮东北振兴的总体部署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非常明确、非常给力,为东北地区加快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政策环境,也增强了社会对东北地区未来发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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