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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继续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

作者:刘灵     
内容摘要: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将重点支持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等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最近几年,数字乡村建设、电商扶贫等工作深入推进,中国农村电商迅速发展,农产品网上销售规模迅速扩大,农村电商模式不断创新,农村消费市场潜力也进一步释放,对于助力农业供给侧改革、推动乡村振兴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从2014年的1800亿元增加到1.7万亿元,规模扩大8.4倍。其中,农产品网络零售额高达3975亿元,同比增长27%,带动300多万贫困农民增收。疫情发生以来,我国农村网络零售额增速有所减缓,但在政府助力下,整体规模仍有望实现增长趋势。

  2 0 1 4 年开始, 商务部设立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每年都有项目文件发布,由于项目资金规模大,政策内容丰富,各地争取的积极性很高。

  从政策内容看,历年的侧重点都有所不同。比如,2019年,项目加大了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支持力度,要求对具备条件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实现全覆盖;而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项目文件提出对承担疫情防控相关重要物资保供任务、且工作突出的电商、物流、商贸流通企业予以倾斜。2021年,项目支持方向更贴近新时代农村发展的需求,重点集中在降低物流成本,解决农村网购“最后一公里”问题上。

  首先,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统仓共配。支持建设和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提高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其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立足农副、手工、民俗、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统筹加工、包装、品控、营销、金融、物流等服务,加强品牌和标准建设,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农村电商站点代买代卖、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便民服务功能。

  此外,本年度项目文件聚焦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和农村电商模式创新。支持邮政、供销、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字化转型,同时支持规模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弥补农村基础短板。

  对于提供完善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课程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等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都加大了支持力度。

  在资金支持方式上也有亮点——在中央财政下拨资金的同时,鼓励各地优先采取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

  值得关注的是,文件提出,西部省份要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此外,以前年度支持过的示范县可二次申报,这意味着政策将支持一批已支持过、前期工作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县,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

标签: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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