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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在外用餐、送餐将有规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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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在外用餐、送餐将有规可依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公告。修订后的内容涉及餐饮服务场所、食品处理、清洁操作、餐用具保洁以及外卖配送等餐饮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基本规范,并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规范》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等主体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两部门发文扩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部门:转基因食用油应显著标示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管理的公告,公告称,转基因食用植物油应当按照规定在标签、说明书上显著标示。对我国未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在国内商业化种植,市场上并不存在该种转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不得标注“非转基因”字样。

  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内容负责。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公布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日前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暂行条例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招聘信息等进行了规范,若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给个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标签:2018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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