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P手机版 RSS订阅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争议

“租购同权”新政惹争议

作者:     
内容摘要:
  7月17日,广州公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目前广州义务教育政策对入学顺序的规定是:该入学区域内拥有本地户籍的优先就读;其次是该入学区域内拥有房产的业主子女;最后若有多余的学位,才分配给该区域内租房的租房人的子女。这就造成了优质学位优先倾向有房产的人,没有分配到学位的租房者只能把自家的孩子送回老家就读。
 
  新政则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承租人即可在区域内入学: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业界普遍认为,新政用另一种方式满足了市民“居者有其屋”的需求,租赁市场将更加规范,结合以往的落户、公租房等政策,广州对人才的吸引力将进一步提升。不过,也有人认为,新政门槛过高,满足条件的承租人很少。另外,新政可能导致优质学区内的房屋房租暴涨,给租房者带来巨大负担。
 

标签:2017年第8期 
杂志简介 - 组织机构 -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光彩》杂志社   联系电话:010-8226201682262069 京ICP备050412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