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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作者:     
内容摘要:
  Q我公司对所有员工都进行过培训,也公示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和违规操作处罚规定,员工张某在工作期间违规操作,被机器割伤,同时机器也被损坏,请问这种情况下张某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A张某的情况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一工伤认定标准,其工伤保险待遇不因其有过错而丧失。但这不影响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对其违规行为做出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该处罚不得与《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冲突。
 
  Q刘某与我物流公司签有货物运输合同,前不久,我公司将客户的一批速冻食品交由刘某运输。刘某驾车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车内速冻食品因此变质。经过两次电话沟通,刘某未能就赔偿问题与我公司达成一致,为防止刘某一走了之,我公司可否先扣押刘某的货车?
 
  A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因此,贵公司不得扣押刘某的货车。如果扣押,刘某有权诉请贵公司返还车辆并承担其车辆停运损失。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尽快通过诉讼解决赔偿问题。
 
  Q最近,我酒店一名前台员工休产假,公司书面告知餐厅服务员李某调岗到前台工作。餐厅服务员与前台待遇相仿,但餐厅工作时间是早上九点到下午七点,前台是三班倒。李某接到通知后拒绝到前台工作,公司是否可以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
 
  A调整岗位应双方协商一致,单位无权单方决定。虽然两个岗位工资水平没有明显差异,但工作时间变成了“三班倒”,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李某完全有理由不接受工作岗位调整。公司的书面警告明显理由不足,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法律依据。
 
 

标签:2016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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