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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居住者在一亿人以上

作者:王芳宜     
内容摘要:我国将出台六条措施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目的在于破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去库存的难题,同时满足群众的住房需求
  5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随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在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上透露,我国将出台六条措施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在商品房保有量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此举目的在于破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去库存的难题,同时满足群众的住房需求。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滞后
 
  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与高速增长的房价让住房问题日渐凸出。早在2006年,建设部工作要点就已经提出鼓励居民通过租赁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一些地方政府也有相关政策出台,但在实施中,政策效果并不明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其表现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供需错位。
 
  从供给侧看,近年来,租金涨幅远低于房价涨幅,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拥有多套房产的居民更倾向于通过房屋交易获取收益,进入租赁市场动力不足,租赁市场的房源以二手房、老旧房为主,生活设施相对落后。从需求侧看,大城市租房需求相对集中,中小户型出租房屋供应不足,供需错位导致群租房乱象丛生,增加了房屋租赁的安全隐患。
 
  二是监管乏力。
 
  由于缺乏价格约束,租金价格的频繁变化,严重影响了住房租赁市场的稳定。同时,由于缺乏监管,房地产租赁中介市场秩序混乱。2014年,一项针对3万多名年轻人住房状况的调查显示,43.8%的人在租房过程当中遇到过中介欺诈等不良行为。
 
  政策拓宽市场空间
 
  事实上, 中国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潜力尚待开发。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有25.8%的城市居民租房居住,据此粗略估计,租房居住者在一亿人以上,但相比欧美发达国家30%以上的租赁住房比例,我国的住房租赁比例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为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近年来,政策连连发力。
 
  首先是让更多房源进入租赁市场,稳定租金价格。2015年1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鼓励开发商将其持有的房源向社会出租;2016年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随后,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表示,对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的商业用房项目,为了降低租户的使用成本,用水、用电、用气的价格按照居民的标准执行,同时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其次是让更多的人愿意租房。这些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控制大规模公租房建设,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政府的住房保障体系进行改革,改变过去那种补贴房地产开发商的做法,直接补贴符合条件的需要租房的城市居民。
 
  第三是培育住房租赁经营机构,规范中介机构,发动企业力量推动住房租赁市场运转。面对庞大的租赁需求,企业迟迟不敢进场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高税收负担挤压了利润空间。对此,国家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同时,将强化监管,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企业迎来发展良机
 
  政策措施聚焦住房租赁市场为住房租赁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机。
 
  一方面,商业用房等更多房源进入租赁市场有利于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发展,进一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与私人出租住宅相比,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的房源具有更强的可靠性,更容易受到租房者青睐。房屋租赁管理企业优客逸家创始人兼CEO刘翔认为,政府需要通过管理租房机构防控风险,防止骗补,而合规的租房机构所出具的合同可信度更高,也便于政府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海、北京、郑州等大城市,“N+1”租赁模式正悄然兴起。所谓“N+1”租赁模式是指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客厅改造成一间房,单独出租。目前这种模式尚在探索中,具体规定尚未明确,但这种模式将带来更多的租金收益,具有相关资质的住房租赁企业或有更大可能获准实施“N+1”改造。
 
  随着入市企业增加,突出特色,强化服务,包括协调合租关系、设施保障、营造社交氛围等,对于吸引租房者尤为重要。
 
 

标签:201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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